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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消泡剂助力于火电厂烟气脱硫
发布时间:2019-04-10 22:28:57        浏览次数:235        返回列表

     近年来,随着火电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环境保护制度的逐渐健全规范,烟气脱硫系统能否正常投入,稳定运行已成为火电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在现有各种脱硫方法中,石灰石-石膏法因为技术成熟,脱硫效率高等显着优点而被广泛采用。

 

  吸收塔浆液因为起泡而导致溢流是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运行中常见的问题之一。由于吸收塔液位多采用装在吸收塔底部的压差式液位计测量,FGD-DCS(脱硫控制系统)显示的液位是根据差压变送器测得的差压与吸收塔内浆液密度计算得来的值,而吸收塔内真实液位——由于气泡、或泡沫引起的“虚假液位”远高于显示液位,再加上底部浆液扰动泵脉冲扰动或搅拌器搅拌、氧化空气鼓入、浆液喷淋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而引起液位波动,从而导致吸收塔间歇性溢流。因此当吸收塔浆液起泡溢流严重时,如果DCS上无法及时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导致事故发生。

 

  吸收塔浆液一旦出现起泡溢流现象后,必须及时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以免造成严重事故。处理方法:一是要消除已经产生的泡沫;二是要通过运行方式的调整,缓解起泡溢流现象;三是要控制进入吸收塔的各种可能引起吸收塔浆液起泡的物质。

 

  具体消泡实施方法如下:

  从吸收塔排水坑定期用计量泵加入脱硫专用消泡剂。在吸收塔最初出现起泡溢流时,消泡剂加入量较大,在连续加入一段时间后,泡沫层逐渐变薄,减少加入量,直至稳定在一定加药量上。消泡剂可以稀释或原液投加,为了加药的准确性,一般采用稀释投加,稀释水是自来水,推荐稀释倍数不超过10倍。每隔5-7天重新配制一次药剂,注意在一般消泡剂添加量为泡沫量的0.01—0.07‰,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以浆液量为标准,第一次投加本品应一次性冲击式投加,然后每24小时一次性投加,但实际投加量的确定,与泡液的成份、烟气量、煤质成分及燃烧工况、吸收剂、石膏浆液排出量、二氧化硫含量有关。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投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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